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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婦需要催生的五種情況

過了預產期, 怎么寶寶還沒動靜?養水已經破了, 怎么肚子卻遲遲不痛呢?……遇到這樣的情況, 媽媽們就要考慮催生了。 讓陣痛來得更早一些, 有時候并不是壞事。

5種情況需催生:

1、過期妊娠

妊娠達到或超過42周(即超過預產期2周)稱為過期妊娠。 妊娠過期會使胎盤老化, 從而使絨毛間隙血流量明顯下降, 形成梗塞, 進一步使血流量減少, 供應給胎兒的氧氣和營養物質減少, 使胎兒不再繼續生長。 同時羊水量也會減少, 嚴重時胎兒可因缺氧窒息而死亡。

2、早期破水

破水可能會導致子宮腔的感染或胎兒缺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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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破水后會引起子宮收縮, 如果胎兒已成熟, 破水后24小時還沒有陣痛, 就需要催生了。

3、胎兒過大

如果胎兒過大, 容易發生難產、肩難產的情況, 因此最好催生。

4、妊娠毒血癥

有妊娠毒血癥的孕媽媽往往有高血壓合并有水腫或蛋白尿, 此癥可能會造成母親癲癇、中風、器官衰竭甚至胎兒死亡, 胎兒通常發育遲緩, 也可能發生胎兒窘迫或死亡。 妊娠毒血癥只有產后才能改善, 所以一旦胎兒成熟后, 就可以實施催生。

5、孕婦要求

有些孕媽媽在懷孕后期非常不舒服而自己提出催生的要求。 或者因為一些其他的原因, 孕媽媽想早些把孩子生下來。

是否需要催生, 最終應該由醫生來決定。 而且, 不論是因為哪種情況需要催生, 首先必須要確定懷孕的周數和胎兒的發育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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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好孩子網

編輯:秀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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