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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婦分娩胎兒宮內窘迫 醫院堅持順產嬰兒吸入羊水致死亡

劉女士因先兆臨產去醫院就診, 晚上順產男嬰後一個小時, 孩子不幸死亡。 劉女士認為因醫院過錯導致孩子死亡, 起訴索賠94萬餘元。 記者昨天獲悉, 順義法院已受理此案。

劉女士訴稱, 2014年7月26日, 她因先兆臨產來到順義某醫院就醫, 7月27日淩晨2點左右, 她開始陣痛, 醫院對她進行胎心監護, 20分鐘後因胎心監護儀中紙張不足, 未再對她採取監測措施。 因全天陣痛嚴重, 感覺胎兒狀況不好, 她要求剖宮產。 醫院告知她沒事, 要求她順產。 當天20點12分, 她生下一子, 21點15分, 孩子死亡。 屍檢報告顯示, 新生兒因宮內窘迫、羊水吸入致急性呼吸衰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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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女士認為, 她在出現先兆臨產、胎膜早破, 胎兒出現宮內窘迫的情況下, 醫院堅持讓其順產, 最終導致胎兒在宮內窘迫時間過長, 孩子出生一小時即死亡, 給她和全家造成極大痛苦, 故要求醫院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94萬餘元。 此案已經過鑒定程式。 鑒定結論顯示:醫院在對劉女士的診療過程中觀察不嚴密, 產房工作人員對胎心監護曲線出現的異常, 沒有識別和進行持續跟蹤, 對於過強宮縮等沒有處置, 導致胎兒在宮內出現窒息、羊水吸入的後果。 醫方存在診療過失, 該過失與新生兒損害後果有主要因果關係。 目前, 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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