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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婚忌諱對孩子的四種態度

如何向孩子說離婚的事?夫妻倆離婚了, 是件痛苦的事。 從離婚的主要原因看, 大多源于男方, 而離婚後, 孩子的撫養權又大多被女方爭取, 所以單親家長多以女性居多, 故孩子的問題常常是:“我有爸爸嗎?”“我餓爸爸是誰?”“爸爸為什麼不要我?”等等。 而母親給孩子回答是多種多樣、五花八門的。 概括起來大約有四種:
第一種:回避說謊型。 “你爸爸出國啦”, “你爸爸到很遠很遠的地方, 要很長時間才回家”等。 意圖是:不正面回答孩子的問題, 先回避一下, 拖延一段時間再說(一般針對年齡較小的孩子家長往往用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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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孩子年齡尚小時, 暫時用一下這種方法也未嘗不可, 但到了一定的年齡還是應該和孩子說明真相。
第二種:憤怒發洩型。 “你爸爸是個沒良心的東西, 他在外面有另外的女人, 拋下我們不管了, 以後別再提他, 天下沒有一個好男人。 ”或者說:“你爸他死了, 不是個好東西。 ”
母親把對丈夫憤怒的情緒發洩在孩子身上, 雖可以圖一時痛快, 但殊不知在你貶低他人之時, 同時也在貶低你自己和孩子。 孩子心裡會想, 既然我爸這麼差勁, 那麼當年你怎麼會嫁給他呢?可見你也好不到哪裡去。
再說, 孩子畢竟是兩個人生的, 孩子的一半來自於你, 另一半來自于父親, 如果他的父親一無是處, 那麼孩子會懷疑自己, 我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呢?結果小孩子的自信心和自尊心極大地受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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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種:假裝平靜型。 “沒什麼, 你看沒有爸爸我們照樣過日子, 以後我們就不要再提他了。 ”意圖是想大事化小, 小事化了。 表面看, 是平靜的, 但孩子始終弄不明白, 為什麼以後不要再提爸爸了呢?自己希望有爸爸呀。 從心理學角度講, 不僅沒有解決孩子的問題, 反而更加引起孩子關注自己的爸爸是什麼樣的人。
第四種:理智說明型。 “爸爸媽媽鬧矛盾吵架了, 不喜歡住在一起, 你爸爸住在另一個地方。 父母分手這件事跟你沒關係, 不是你的錯, 當然也不是爸爸、媽媽哪個人錯, 只是我們大人不想再住在一起了。 但爸爸仍然是你的爸爸, 他和以前一樣愛著你, 他仍然是你的好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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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和爸爸通電話, 週末或節假日他可以帶你出去玩。 你看除了我們和你爸爸不住在一起, 其他都沒有什麼改變。 ”
在現實生活中, 真正能做到理智型的人並不多, 因為要做到理智說明型的人需要有極大的心理容量。 但無論單親家庭處於什麼樣的處境, 有什麼樣的想法, 在對孩子說大人離婚的事時, 首先不應該考慮自己, 而是冷靜以後應考慮怎樣的回答才能使孩子心理承受的壓力及受到的傷害最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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