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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如果離婚了我們的孩子怎麼辦?

一、“爸爸、媽媽離婚吧!”

雖然我們不得不承認, 單親家庭的孩子教育起來確實存在很多困難, 但我認為父母離婚對孩子的成長不一定有很大的傷害。 相反, 夫妻之間沒有感情、互不信任、互相折磨, 這樣惡劣的婚姻對孩子的傷害更大。

有一個中學生曾寫信給我, 講述了父母的婚姻和她的感受:

從我記事起, 我的媽媽就經常沖著我爸爸大吵大嚷。 長大一點兒以後, 我漸漸明白媽媽一直都看不起爸爸, 她常說別人的丈夫多麼有本事, 而我爸爸卻總是那麼窩囊。 這時候, 爸爸總是不做聲, 坐在床邊生悶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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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認為我爸爸人挺好的, 他對我、對我媽媽都很好, 雖然他掙的錢不多, 但是我們一家衣食無憂, 我一直不明白媽媽為什麼總是對爸爸不滿意。

一次, 我姥姥過生日, 家裡來了好多親朋好友。 媽媽讓爸爸去餐廳訂座位, 結果爸爸訂好座位回來向媽媽彙報時, 媽媽非常生氣。 當著所有客人的面破口大駡:“你怎麼什麼事也辦不成?那家餐廳又貴又不好吃, 你怎麼能訂他家的?你簡直就是廢物。 要不是看在孩子的分上, 我早就跟你離婚了!”結果我爸爸當眾給媽媽跪下, 還邊道歉邊打自己耳光。 看到這一幕, 我簡直想找個地縫鑽進去。 我爸爸這麼好的人, 為什麼要忍受媽媽這種折磨。 媽媽還說因為我才不離婚, 我倒是覺得他們在一起對我的傷害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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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他們趕快離婚!

聽聽孩子的憂慮和恐慌吧!父母們千萬不能視子女而不見。 從為人父母的那天起, 就不是小小的兩人世界了, 你們身邊的孩子有著豐富的心靈世界, 你們的一舉一動最直接、最真切地影響著他們。

父母離異對孩子固然有傷害, 但父母冷淡、惡劣的關係, 爭吵、打架的過程, 卻是一種不間斷的傷害, 程度更加嚴重。

二、“不許說我爸爸的壞話!”

2005年第8期的《少年兒童研究》雜誌刊登了一篇文章, 主人公田淑琴是一位單身母親:

田淑琴和丈夫的離婚發生在孩子8歲的時候, 原因是丈夫愛上了另一個女人。 雙方協商決定, 女兒跟母親生活。 考慮到女兒的心理承受能力, 母親提出暫時不把離婚的事告訴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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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告訴她爸爸出差去了。 但女兒想爸爸, 直鬧得母親不知道如何是好, 結果“出差”只延續了兩個月, 這位理智的母親決定把實情告訴女兒。

她選擇了一個周日, 帶著女兒去公園遊玩。 玩得高興的女兒說:“爸爸怎麼不來和我們玩呀?”母親抓住了這個機會, 心平氣和地把離婚的事情告訴了女兒。 剛開始女兒不願意相信, 這位母親很冷靜地對女兒說, 不是爸爸不要我們, 是爸爸和媽媽之間有了問題, 我們不願再住在一起。 但爸爸、媽媽都會像從前一樣愛你。 只不過愛的方式變了――如果這周媽媽陪你玩, 下周也許就是爸爸陪你玩。 女兒年齡小, 似懂非懂地問:“是爸爸不好嗎?”這位母親很平靜地回答:“分手不一定是誰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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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雙方感情出現了問題。 不是我們哪個人的錯, 更不是你的錯。 ”

當然, 女兒知道真相後, 有好長一段時間不愛說話, 很少在母親面前提到父親。 但有一次, 媽媽帶女兒回娘家, 女兒聽到小姨說爸爸的壞話, 表現得非常激動, 她大吵大鬧:“不許說我爸爸的壞話!”這位母親知道, 不能把成年人的恩怨連帶給孩子, 否則會讓她在心裡埋下怨恨或自卑的種子。 母親給自己立了個規矩:絕不在孩子面前以婚姻的受害者自居。 並要求親朋好友, 當著女兒的面不要談論她爸爸的是非。 更難得的是, 這位母親一直提醒自己做個樂觀的單身媽媽, 陪女兒去興趣班、逛街遊玩, 並鼓勵女兒和爸爸制定每週出遊的計畫。 漸漸地, 女兒適應了生活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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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事了, 她開始幫媽媽分擔一些家務, 並主動關心媽媽, 和媽媽談心。 她寫了一篇作文《我的爸爸、媽媽》, 其中寫道:“我的爸爸、媽媽都是很好的人。 雖然他們分手了, 但他們對我的愛沒有改變, 我也一樣深深地愛著他們。 ”

田淑琴這位母親在處理離婚這件事上, 很有智慧。

但是, 並不是所有父母在這個問題上都能理智處理, 很多人一離婚就譴責對方。 爸爸跟兒子說, 你可得記住, 天下的女人都是狐狸精;媽媽則對女兒說, 你可得記住, 天下的男人沒有一個好東西。 父母相互怨恨、咒駡, 還限制孩子與對方見面來往, 這就在孩子心中播下仇恨的種子, 使孩子對愛情不信任, 對婚姻產生恐懼感, 進而對整個人生懷有疑慮和危機感。

當然我們知道,一般說來離婚給人造成不小的傷害,雙方很容易產生怨恨。但是為了孩子應該堅持一個原則:離婚後父母雙方建立和善、諒解的關係,共同愛護孩子,讓孩子在父母離異的恐懼中逐漸走向平靜。在這種高境界和高智慧中維護新的親情關係。

當然我們知道,一般說來離婚給人造成不小的傷害,雙方很容易產生怨恨。但是為了孩子應該堅持一個原則:離婚後父母雙方建立和善、諒解的關係,共同愛護孩子,讓孩子在父母離異的恐懼中逐漸走向平靜。在這種高境界和高智慧中維護新的親情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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