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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懷孕前應該知道十“避免”

孕婦不做的十件事情
一、避免患病期或大病初愈受孕。
二、避免"坐上喜", 即避免新婚當月受孕。
三、避免在蜜月旅遊中受孕。
四、避免雙方高齡懷孕。 35歲以上婦女發生染色體畸變而導致畸形胎兒的比例逐年增高, 婦女最佳生育年齡是24-30歲。
五、避免孕前接觸放射線和劇毒物質一般宜在照射X線四周後受孕。 如反復接觸劇毒農藥和化學品, 需停止接觸一月後受孕, 以避免胎兒畸形。

孕婦避免不做的事
六、避免煙酒應停止煙酒2-3月後再受孕。 丈夫也應在妻子受孕前一月儘量避免煙酒。
七、避免產後、流產後立即受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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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至少半年後再受孕。
八、避免服藥時受孕。 口服避孕藥一般應停藥後6個月再懷孕, 長期服用某種藥品, 應請醫生指導確定受孕影響。
九、避免情緒壓抑時受孕。
十、避免注射風疹疫苗後3個月內懷孕。
(兼職編輯:l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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