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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分娩的孕婦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1、懷孕必須足月, 早產兒不適合水中分娩

足月是指在臨產前胎膜自然破裂, 而孕齡

2、胎位不正, 巨大兒不適合水中分娩

產前B超顯示胎位要正, 為頭產式, 最好是臉朝下。 胎兒大小正常, 一般不超過7斤, 但也無強制性限制, 因為這個 也和產婦自身的體質以及骨盆的大小等諸多因素有關。 美國曾經就有水中分娩嬰兒為9斤的先例, 但是體重正常會更有利 於胎兒的順產, 以免撕裂產道, 在水中發生感染。

3、胎心不正常, 產婦有感染不適合水中分娩

胎兒在母體內的一切生命活動正常, 胎兒健康。 母親沒有任何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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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有感染的話, 下水後可能會發生交叉感染 的情況。 如果胎兒的生命活動、胎心不正常或者是母親有感染情況, 建議還是不要進行水中分娩。

4、超齡, 患有疾病產婦不適合水中分娩

產前要對母親的身體進行檢查, 測評, 是否適合自然生產;骨盆要夠大, 體力要好, 最好為適齡產婦, 不要超過三十 歲, 減少生產的風險。 如發現母親患心臟病或其他疾病, 最好就不要採用水中分娩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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