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母的健康對胎兒的發育非常重要,
孕婦的許多疾病都會影響胎兒發育。
具體如下:
1、高血壓:孕婦在妊娠28周前發生高血壓可能為本身原有的疾病,
如在這以前未測過血壓則不易與妊娠高血壓綜合征前期區別,
但也可以兩者同時存在。
高血壓病婦女死亡率較高,
胎兒早產、肺發育不成熟及宮內發育遲緩的發生率都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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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妊娠高血壓綜合征(妊高征):本癥典型表現有高血壓(>11.97/18.62pa即90/140mmhg)、蛋白尿(>3g/l)和水腫, 約1/4病者可找到原因如腎臟疾病, 但大部份病例原因不明, 妊娠高血壓綜合征時胎盤和子宮血流減少, 可使胎兒流產、生長遲緩、宮內缺氧、羊水胎糞污染或發生智力不全、腦性癱瘓等。
3、心臟病:包括先天性、風濕性、高血壓性心臟病, 甲狀腺功能亢進引起心臟病和冠心病等。 心臟病患者孕期心臟負擔增加, 可能發生心力衰竭, 從而影響胎兒。
4、慢性腎炎:慢性腎炎血壓升高, 妊娠時又增加腎臟負擔易發生腎功能衰竭、酸堿平衡失調和電解質紊亂, 這些都影響胎兒的成長。
5、癲癇:患癲癇的孕婦其胎兒先天性畸形的發生率比正常孕婦約高2.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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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糖尿病:患糖尿病的婦女如病情較輕, 妊娠后癥狀可緩解, 如癥狀較重仍需依賴胰島素治療, 對胎兒和新生兒的影響則根據病情輕重各有不同, 但總的影響有下列幾點:①糖尿病母親的嬰兒常常是巨大兒, 易造成難產和產傷;②新生兒易發生低血糖;③肺不成熟, 肺透明膜病的發生率6倍于正常孕婦的新生兒;④孕婦在妊娠早期糖尿病未得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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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孕婦在懷孕前如果有上述疾病最好治好后再懷孕, 如果懷孕期合并上述疾病要配合醫生積極治療, 可以減輕對胎兒的影響。 中華兒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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