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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掉婚姻的不一定是原則性大事,而是細節

四年前, 小晶在一次聚餐中認識了林峰。 林峰高大帥氣, 在一家公司從事技術工作, 各方面條件都很好。 他們很快確立了戀愛關係, 又相處了近一年, 就結婚了, 大家都為他們高興, 認為他們一定會擁有一個美滿幸福的婚姻。

但僅僅過了三年, 兩人便協議離婚了, 大家都很驚訝, 也感到不能理解, 紛紛猜測離婚的原因, 有人說林峰有外遇了, 還有人說林峰經常對小晶實施家庭暴力……

一個雨天, 小晶到我這裡來, 我們一起吃飯聊天, 後來就聊到了她的婚姻, 小晶自己說出了離婚的原因。 他們兩人之所以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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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是因為什麼原則性的大事, 而是由於生活中的一些細節。

小晶討厭大蒜味兒, 一聞到蒜味兒就想吐, 但林峰喜歡吃大蒜。 一開始, 為了小晶, 林峰還能堅持不吃蒜, 但時間長了, 他就不在乎了, 在家不吃, 在外面照吃不誤, 吃完了把蒜味兒帶回家。 小晶說了好幾次, 林峰不耐煩了, 就說她自私, 兩個人因此吵架。

林峰不講究衛生, 回到家來, 襪子一脫, 隨便一扔, 弄得滿屋子都是腳臭味兒, 小晶說了好幾回他也不改;小晶是南方女子, 喜歡清淡, 而林峰是東北人, 口重, 因此兩人常常在吃飯的時候為了菜鹹了還是淡了發生爭吵;小晶喜歡在雙休日的時候去逛商店, 但林峰特別不喜歡逛商店, 也從來不陪小晶去, 小晶因此感覺很失落;小晶喜歡看綜藝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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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林峰特別反感這類節目, 他喜歡看軍事節目, 兩人常常為了看電視而發生爭執……這些雖然都是小事, 一開始還能互相體諒, 但時間久了, 矛盾就來了, 以至於互不相讓, 惡語相加, 不斷吵架, 終於傷了感情, 日子過不下去了, 只好離婚。

聽小晶這麼一講, 我才明白, 原來, 毀掉婚姻的, 不一定是原則性的大事, 婚姻也可以毀於細節。 後來, 一位在婚姻登記處工作的朋友告訴我, 她辦理的離婚案件中, 有百分之八十是因為生活習慣不相適應而離婚的。

常常在書上讀到這樣的故事, 某個女人因為一個男人在細節方面對她的呵護而感動, 從而決定嫁給他, 成就了一段美好的姻緣。 現在看來, 細節能成就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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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能毀掉婚姻。 所以, 魯迅先生在《傷逝》中一再提醒人們不要盲目結合, 不要忽視過日子的麻煩事。

因此, 在戀愛的時候, 除了要考察對方做人本質等大的方面以外, 還要注重雙方生活習慣等是否合得來, 這樣, 才能擁有一段幸福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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