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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那些年防不勝防的性病毒手

什麼是梅毒?

梅毒由梅毒螺旋體(蒼白螺旋體)引起, 患病後病程漫長, 早期侵犯生☆禁☆殖☆禁☆器和皮膚, 晚期侵犯全身各器官, 並生多種多樣的症狀和體征, 病變幾乎能累及全身各個臟器。 梅毒通過性行為可以在人群中相互傳播, 並可以由母親傳染給胎兒, 危及下一代。 極少數患者通過接吻、哺乳、接有傳染性損害病人的日常用品而傳染。 在性傳播疾病中, 梅毒的患病人數是低的, 但由於其病程長, 危害性大, 應予重視。 [1]

“梅毒螺旋體”“蒼白”亞種是一種螺旋狀、具高行動力的革蘭氏陰性菌。 其他三種由相關“梅毒螺旋體”造成的人類疾病包括雅司病(雅司亞種)、品他(品他亞種)及非性病性梅毒(皮下亞種)和“蒼白”亞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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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病原不會造成神經性疾病。 人類是“蒼白”亞種唯一已知的天然宿主。 在無宿主的情況下該病原僅能存活數天。 這是因為該病原的基因組小(1.14MDa), 無法編入必要的代謝路徑以製造大多數的宏觀營養素。 其倍增時間較慢, 超過30 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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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梅毒的原因是什麼?

梅毒侵入人體後, 經過2-3周潛伏期(稱第一潛伏期), 即發生皮膚損害(典型損害為硬下疳)這是一期梅毒, 發生皮膚損害後, 機體產生抗體, 從兔實驗性梅毒的研究證明, 梅毒初期的組織學特徵是單核細胞侵潤, 在感染的第6天, 即有淋巴細胞浸潤, 13天達高峰, 隨之巨噬細胞出現, 病灶中浸潤的淋巴細胞以T細胞為主, 此時, 梅毒螺旋體見於硬下疳中的上皮細胞間隙中, 以及位於上皮細胞的內陷或吞噬體內, 或成纖維細胞, 漿細胞, 小的毛細血管內皮細胞之間及淋巴管和局部淋巴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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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接觸(30%)

這是梅毒病因來源的主要傳染途徑。 未經治療的梅毒病人在感染梅毒後的1年內傳染性為最強, 隨著病期的延長, 傳染性越來越小, 到感染後4年, 通過性接觸一般無傳染性。

胎盤感染(10%)

患梅毒的孕婦可以通過胎盤使胎兒受染, 一般認為梅毒的病因主要感染發生在妊娠4個月以後。 病期超過4年未經治療的梅毒婦女, 雖然有性接觸, 一般也不會傳染, 但妊娠時仍可傳染給胎兒, 病期越長, 傳染性越小。

不良衛生習慣(20%)

梅毒的病因可以通過少數性接觸以外的途徑受傳染, 如接吻、哺乳;接觸有傳染性損害病人的日常用品, 如衣服、毛巾、剃刀、餐具、煙嘴等, 也可傳染。

血液感染(20%)

梅毒患者、潛伏梅毒及隱性梅毒血清具傳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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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輸血及共用針頭可傳染他人。

梅毒如何傳染的?

一、男人梅毒患者好發于包皮系帶、冠狀溝、包皮、尿道、陰☆禁☆莖、肛門周圍和陰囊。 病初為淡紅或汙紅色粟狀大小贅生物,性質柔軟,頂端稍尖,逐漸長大或增多。 可發展成乳☆禁☆頭狀或囊狀,基底稍寬或有帶,表面有顆粒。 肛門部常增大,狀如菜花,表面濕潤或有出血,顆粒間常積存有膿液,散發惡臭氣味,搔抓後可繼發感染。

二、梅毒傳染率高低的決定原因主要取決於它的傳播途徑,人們只有瞭解了此病的傳播途徑,方能減少此病的得病人數。 傳播途徑有母嬰傳染,非常多人問什麼是梅毒的同時也非常驚歎嬰兒梅毒的發生。 直接性接觸傳染是主要的傳播途徑。 據研究有2/3與梅毒患者有性接觸的人可發生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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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期平均3個半月時傳染性最強,故性混亂者中最易感染本病。 通常通過不潔性☆禁☆交,經受損的皮膚和粘膜感染。

三、間接物體傳染可通過日常生活用品如內褲、浴盆、浴巾傳染。 如果女人穿著尼龍內褲,又不關注清潔外☆禁☆陰,黴菌或滴蟲性陰☆禁☆道炎便容易發生,或發現其他感染所引起的的白帶增多等情況時,局部的浸漬、潮濕便為乳☆禁☆頭瘤病毒的接種,滋生繁衍提供了有利條件。 用污染的手搔抓陰部或運用污染的毛巾也會引起梅毒的傳染。

四、梅毒具備高度接觸傳染性。 潛伏期長短不一,一般為3周~8個月,平均為3個月。 有的患者,半年前有不潔性☆禁☆交,發現梅毒後,十分困惑,當大夫詢問病史時,往往否認,其實,病毒局部潛伏可達8個月之久而不發病,當人體的抵抗力下降時,病毒大量繁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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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如何治療?

梅毒的治療現在主要以西藥為主,自從青黴素用於治療梅毒有奇效之後,中藥基本不在作為主要醫療手段,只是起輔助作用,那下面就簡單介紹一下西藥治療不同階段梅毒的方法:

(一)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潛伏梅毒)

1、青黴素療法

(1)苄星青黴素G(長效西林)240萬u,分兩側臀部肌注,每週1次,共3~6次。

(2)普魯卡因青黴素G80萬u/日,肌注,連續10~15天,總量800萬u~1200萬u。

2、對青黴素過敏者

(1)鹽酸四環素500mg,4次/日,口服,連服15天。

(2)強力黴素100mg,2次/日,連服15天。

(二)三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膚、粘膜、骨骼梅毒、晚期潛伏梅毒)及二期復發梅毒。

1、青黴素

(1)苄星青黴素G240萬u,1次/周,肌注,共3次。

(2)普魯卡因青黴素G80萬u/日,肌注,連續20天。

2、對青黴素過敏者

(1)鹽酸四環素500mg,4次/日,口服,連服30天。

(2)強力黴素100mg,2次/日,連服30天。

(三)梅毒性心血管病

應住院治療,如有心衰,首先治療心衰,待心功能代償時,從小劑量開始注射青黴素,如水劑青黴素G,首日10萬u,1次/日,肌注。第二日10萬u,2次/日,肌注,第三日20萬u,2次/日,肌注。自第4日起按如下方案治療(為避免吉海氏反應,可在青黴素注射前一天口服強的松20mg/次,1次/日,連續3天)。

1、普魯卡因青黴素G80u/日,肌注,連續15天為一療程,共兩療程,療程間休藥2周。

2、四環素500mg,4次/日,連服30天。

(四)神經梅毒

應住院治療,為避免治療中產生吉海氏反應,在注射青黴素前一天口服強的松,每次20mg,1次/日,連續3天。

1、水劑青黴素G,每天1200萬u,靜脈點滴(每4小時200萬u),連續14天。

2、普魯卡因青黴素G,每天120萬u,肌肉注射,同時口服丙磺舒每次0.5g,4次/日,共10~14天。必要時再用苄星青黴素G,240萬u,1次/周,肌注,連續3周。

(五)妊娠合併梅毒

1、普魯卡因青黴素G,80萬u/日,肌注,連續10天。妊娠初3個月內,注射一療程,妊娠末3個月注射一療程。

2、對青黴素過敏者,用紅黴素治療,每次500mg,4次/日,早期悔毒連服15天,二期復發及晚期梅毒連服30天。妊娠初3個月與妊娠末3個月各進行一個療程(禁用四環素)。但其所生嬰兒應用青黴素補治。

(六)先天性梅毒

1、早期先天梅毒(2歲以內)腦脊液異常者:

(1)水劑青黴素G,5萬u/kg體重,每日分2次靜脈點滴,共10~14天。

(2)普魯卡因青黴素G,每日5萬u/kg體重,肌注,連續10天~14天。

腦脊液正常者:

苄星青黴素G,5萬u/kg體重,一次注射(分兩側臀肌)。如無條件檢查腦脊液者,可按腦脊液異常者治療。

2、晚期先天梅毒(2歲以上)

普魯卡因青黴素G,每日5萬u/kg體重,肌注,連續10天為一療程(不超過成人劑量)。

8歲以下兒童禁用四環素。

先天梅毒對青黴素過敏者可用紅黴素治療,每日7.5~12.5mg/kg體重,分4次服,連服30天。

梅毒治療應該注意,梅毒診斷必須明確,治療越早效果越好,劑量必須足夠,療程必須規則,治療後要追蹤觀察。應對傳染源及性侶或性接觸者同時進行檢查和梅毒治療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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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如何治療?

梅毒的治療現在主要以西藥為主,自從青黴素用於治療梅毒有奇效之後,中藥基本不在作為主要醫療手段,只是起輔助作用,那下面就簡單介紹一下西藥治療不同階段梅毒的方法:

(一)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潛伏梅毒)

1、青黴素療法

(1)苄星青黴素G(長效西林)240萬u,分兩側臀部肌注,每週1次,共3~6次。

(2)普魯卡因青黴素G80萬u/日,肌注,連續10~15天,總量800萬u~1200萬u。

2、對青黴素過敏者

(1)鹽酸四環素500mg,4次/日,口服,連服15天。

(2)強力黴素100mg,2次/日,連服15天。

(二)三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膚、粘膜、骨骼梅毒、晚期潛伏梅毒)及二期復發梅毒。

1、青黴素

(1)苄星青黴素G240萬u,1次/周,肌注,共3次。

(2)普魯卡因青黴素G80萬u/日,肌注,連續20天。

2、對青黴素過敏者

(1)鹽酸四環素500mg,4次/日,口服,連服30天。

(2)強力黴素100mg,2次/日,連服30天。

(三)梅毒性心血管病

應住院治療,如有心衰,首先治療心衰,待心功能代償時,從小劑量開始注射青黴素,如水劑青黴素G,首日10萬u,1次/日,肌注。第二日10萬u,2次/日,肌注,第三日20萬u,2次/日,肌注。自第4日起按如下方案治療(為避免吉海氏反應,可在青黴素注射前一天口服強的松20mg/次,1次/日,連續3天)。

1、普魯卡因青黴素G80u/日,肌注,連續15天為一療程,共兩療程,療程間休藥2周。

2、四環素500mg,4次/日,連服30天。

(四)神經梅毒

應住院治療,為避免治療中產生吉海氏反應,在注射青黴素前一天口服強的松,每次20mg,1次/日,連續3天。

1、水劑青黴素G,每天1200萬u,靜脈點滴(每4小時200萬u),連續14天。

2、普魯卡因青黴素G,每天120萬u,肌肉注射,同時口服丙磺舒每次0.5g,4次/日,共10~14天。必要時再用苄星青黴素G,240萬u,1次/周,肌注,連續3周。

(五)妊娠合併梅毒

1、普魯卡因青黴素G,80萬u/日,肌注,連續10天。妊娠初3個月內,注射一療程,妊娠末3個月注射一療程。

2、對青黴素過敏者,用紅黴素治療,每次500mg,4次/日,早期悔毒連服15天,二期復發及晚期梅毒連服30天。妊娠初3個月與妊娠末3個月各進行一個療程(禁用四環素)。但其所生嬰兒應用青黴素補治。

(六)先天性梅毒

1、早期先天梅毒(2歲以內)腦脊液異常者:

(1)水劑青黴素G,5萬u/kg體重,每日分2次靜脈點滴,共10~14天。

(2)普魯卡因青黴素G,每日5萬u/kg體重,肌注,連續10天~14天。

腦脊液正常者:

苄星青黴素G,5萬u/kg體重,一次注射(分兩側臀肌)。如無條件檢查腦脊液者,可按腦脊液異常者治療。

2、晚期先天梅毒(2歲以上)

普魯卡因青黴素G,每日5萬u/kg體重,肌注,連續10天為一療程(不超過成人劑量)。

8歲以下兒童禁用四環素。

先天梅毒對青黴素過敏者可用紅黴素治療,每日7.5~12.5mg/kg體重,分4次服,連服30天。

梅毒治療應該注意,梅毒診斷必須明確,治療越早效果越好,劑量必須足夠,療程必須規則,治療後要追蹤觀察。應對傳染源及性侶或性接觸者同時進行檢查和梅毒治療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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