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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粥有規矩對治婦科病很重要

養生(粥養)的粥方宜乘溫進食。 但足治病的粥方則應據病、據證、據時而定。 特別是治寒實結胸的三物白散, 在藥后不排便時, 進熱粥一杯, 助藥力瀉下;若瀉下不止, 則進冷粥一杯, 緩和藥力而止瀉, 實為粥的冷服熱服, 因辨證而異的典范。 應引起高度重視。
冷服、熱服各隨病情:在一般情況下, 治療熱證, 粥宜冷食;治療寒證, 粥宜乘熱食。 用于粥養調理的粥方, 應當待溫后食。 至于真寒假熱證, 粥須冷食;真熱假寒證, 粥須熱食。 這樣可以避免格拒。 總之, 粥是冷食、溫食還是熱食, 應以辨證為準。
調料宜忌:病人食粥宜淡最好少用調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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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補益保健藥粥及病后調理藥粥則可隨食者所好加入。 水腫患者用粥宜淡不宜咸, 應少放食鹽, 或不放鹽。 糖尿病患者忌加食糖調味。 婦女服食藥粥一般以糖或鹽調味, 制成甜粥或咸粥為宜。 婦女調經藥粥及產后藥粥一般以紅糖調味, 制成甜粥為宜。
調味也應因人、因病、因證而異, 不可拘執。 總之, 藥粥應做到藥效不減, 香美可口。 絕對不能有苦澀之味, 令畏服。
交替用粥:為了增進食欲, 長期食粥, 相類似性味、功用、主治粥方, 應交替食用, 避免長期進食同一種粥方, 導致生厭及營養單一。
病愈即停:治療性藥粥應以病愈即停為原則, 一般連服3一5天, 不可長期服食。
5~7天為一療程:一般調理及補益性藥粥應5~7天為一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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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可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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