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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白血病的婦女要嚴格忌懷孕

白血病是造血組織白細胞系統惡性腫瘤, 俗稱血癌。 急性白血病病程短、病情重, 患者能懷孕和維持妊娠至足月者很少。 白血病妊娠可使母體白血症惡化, 治療困難, 對患者危害極大。

白血病妊娠對胎兒也不利。 急性白血病妊娠, 胎兒死亡率可達60%;慢性白血病孕婦或許能將妊娠維持到足月分娩, 但新生兒先天性愚型的發病率是正常孕婦的15—20倍。 患白血病的孕婦出現的乏力、食欲低下、貧血、低熱、頭痛、鼻衄、皮膚出血點等常見病症都會對胎兒產生不利影響。 白血病患者通常要施行化學藥物治療, 在妊娠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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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抗癌藥對胚胎和胎兒均有危害。 若病情確需使用化療者, 必須進行人工流產, 以利於疾病的治療。

所以, 白血病患者應嚴格避免懷孕, 一旦懷孕, 要毫不猶豫地施行人工流產。 妊娠至晚期者, 要到醫院作“高危”分娩準備, 包括應用鐵劑、葉酸、輸血、抗感染等。 分娩前應充分

準備行剖宮產, 並預防產後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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