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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治療妊娠高血壓綜合癥?

患有妊娠高血壓綜合癥特別是中、重度妊娠高血壓綜合癥時, 一經確診, 應立刻住院治療, 防止并發癥的發生。 妊娠高血壓綜合癥的治療主要包括藥物治療和終止妊娠。 藥物治療的原則為解痙、降壓、鎮靜、合理擴容和必要時利尿。

1、藥物治療
①解痙 有預防和控制子癇發作的作用, 通常選用硫酸鎂治療, 治療過程中應注意預防硫酸鎂中毒。
②鎮靜 鎮靜藥物具有鎮靜、抗驚厥、催眠、松弛肌肉的作用, 有利于控制子痛。 可選用安定及冬眠靈等藥物。
③降壓 血壓達到或超過21/14.7kpa (l60/110mmhg)時, 必須應用降壓治療。 常用藥物有肼苯達嗪、卡托普利、心痛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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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擴容 合理擴容, 可改善重要器官的血液灌注, 糾正缺氧, 改善病情。
⑤利尿 病人出現全身水腫、急性心力衰竭、肺水腫時, 應進行利尿治療。 可選用速尿及甘露醇。

2、終止妊娠 由于妊娠高血壓綜合癥是妊娠期特發的疾病, 因此, 適時終止妊娠, 是防止并發癥發生的重要手段。 通常出現下列情況應終止妊娠::
①先兆子癇孕婦經積極治療24 -48小時無明顯好轉者。
②先兆子癇孕婦胎齡超過36周, 經治療好轉者。
③先兆子癇孕婦胎齡不足36周, 胎盤功能檢查提示胎盤功能減退, 而胎兒成熟度檢查提示胎兒已成熟者。
④子癇控制后6 -12小時的孕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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