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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區分羊水過多和過少?

凡妊娠任何時期內, 羊水量少於300毫升稱為羊水過少, 羊水量超過2000毫升稱為羊水過多。 羊水過多分兩種情況, 大多數情況下, 羊水的增加是緩慢的, 稱慢性羊水過多, 極少數情況下, 羊水量在數天內急劇增多, 稱為急性羊水過多。

1.急性羊水過多。 多發生在孕20-24周, 由於羊水急劇增多, 數日內子宮迅速增大, 肚子大得好像足月或懷了雙胞胎。 由於子宮快速增大, 橫膈上抬, 准媽媽出現呼吸困難, 不能平臥, 甚至出現紫紺。 准媽媽還會因腹部張力過大而感到疼痛, 因食量減少而發生便秘, 因子宮壓迫下腔靜脈影響靜脈回流而引起下肢及外☆禁☆陰部水腫或靜脈曲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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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行走不便而只能側臥。

2.慢性羊水過多。 多發生在孕晚期, 羊水可在數周內逐漸增多, 屬緩慢增長。 多數准媽媽能適應, 常在產前檢查時發現宮高、腹圍均大於同期准媽媽, 還會發現自己腹壁皮膚發亮、變薄, 觸摸時感到皮膚張力大, 有液體震顫感, 胎位不清, 胎心遙遠。

羊水過多的對策

羊水過多的准媽媽容易併發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高血壓疾病、胎膜早破、胎位異常、胎兒窘迫、早產。 突然破膜後因宮腔內壓力驟然降低, 可以引起胎盤早剝;破膜時羊水流出過快可導致臍帶脫垂;產後因子宮伸展過度易引起子宮收縮乏力, 導致產後出血。

胎寶寶畸形的處理原則是及時終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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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寶寶正常時應根據羊水過多的程度和胎齡的大小而決定處理方法。 胎齡不足37周而准媽媽症狀嚴重, 無法忍受者, 可經腹羊膜腔穿刺放出適量羊水, 同時給予藥物治療。 胎齡接近37周, 確定胎肺已經成熟的情況下, 可以行高位人工破膜, 終止妊娠。 症狀較輕者可以繼續妊娠, 但要注意休息, 低鹽飲食, 酌情給予鎮靜劑, 同時用B超嚴密監測羊水量的變化, 直至胎寶寶成熟, 再決定分娩方式。

羊水過少的對策

如果羊水過少發生在孕早期, 胎膜可與胎體粘連, 造成胎寶寶畸形, 甚至肢體短缺;如果發生在孕中晚期, 子宮四周的壓力直接作用于胎寶寶, 容易引起胎寶寶肌肉骨骼畸形, 如斜頸、曲背、手足畸形。 此外, 羊水過少可致胎寶寶肺發育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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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發生胎兒窘迫與新生兒窒息, 增加新生兒死亡率。

孕期發現羊水過少, 並確診胎兒畸形, 應儘早終止妊娠。 如果B超未發現胎寶寶明顯畸形, 且已足月, 應儘快破膜引產。 破膜後若羊水少且黏稠, 有嚴重胎糞污染, 同時出現胎兒窘迫, 估計短時間內不能結束分娩, 應選擇剖宮產結束分娩。 若胎寶寶尚未足月, 應加強監護, 適時選擇剖宮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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