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必須指明兒童行為改變的方向

孩子會產生一些不良行為。 如:有時表現得很自私, 不讓別的小朋友玩他的玩具;有時很任性, 非要別人的東西不可;有時甚至會打人。 這些行為不可姑息遷就, 否則容易使兒童形成不良的行為習慣。 但是簡單粗暴的責駡、體罰等強制手段難以達到預期目的, 因為兒童的良好行為需要通過不斷訓練, 反復實踐, 才能逐漸形成。 為幫助兒童改變不良行為習慣, 父母和教師必須為他們指明改變的方向。

其實兒童很小的時候就開始有了良好行為的傾向, 因此父母要統一立場, 向兒童表明“爸爸、媽媽不喜歡你這樣做”的鮮明觀點。

Advertisiment
因為兒童對父母有著強烈的依賴感, 父母又是兒童心目中的絕對權威。 在一般情況下, 兒童會產生不得不改變自己行為的傾向, 以確保父母對自己的愛。 但接下來為兒童指明“爸爸、媽媽希望你怎樣做”是至關重要的一步, 不然兒童只能猜測父母的態度, 並根據猜測的結果來改變自己的行為, 這常常會使兒童不得要領, 或者弄錯方向。 (王啟成)

採編自:學前教育

相關用戶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