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必知:孕期用藥的安全指導

分析孕期服藥對胎兒的影響, 可以從服藥時間及有關症狀出發, 而不應單純考慮藥物的藥理作用。 因此, 瞭解孕期用藥的幾個不同時期, 對於胎兒的健康狀況就可以有一個初步的瞭解, 因為不同時間用藥, 產生的後果也不同。

用藥時間最關鍵

一般而言, 服藥時間發生在孕3周以內, 稱為安全期。 這個時候胚胎細胞數量較少, 一旦受到有害物的影響, 細胞損傷難以修復。 如果胎兒品質不高, 機 體會優勝劣汰, 不可避免地造成自然流產。 如果是這個時候服了藥物, 不必為生畸形兒擔憂, 因為如果這個時候不小心服了藥物,

Advertisiment
又沒有任何流產徵兆, 一般表示藥 物未對胚胎造成影響, 可以繼續妊娠。

孕5周-8周稱高敏期。 此時胚胎對於藥物的影響最為敏感。 不安全藥物最容易導致胎兒畸形, 而且不一定引起自然流產。 此時應根據藥物毒副作用的大小及症狀加以判斷是否繼續妊娠。 若出現與此有關的陰☆禁☆道出血, 不宜盲目保胎, 應考慮終止妊娠。

孕8周至孕5個月稱為中敏期。 此時是胎兒各器官進一步發育成熟的時期, 對於藥物的毒副作用較為敏感, 但多數不引起自然流產, 致畸程度也難以預 測。 此時是否終止妊娠應根據藥物的毒副作用大小等因素, 全面考慮後再作決定。 繼續妊娠者應在妊娠中、晚期做羊水、臍血、B超監測胎兒生長情況,

Advertisiment
瞭解鼻骨長 度以及頸項皮膚厚度。 若發現胎兒異常應予引產, 若是染色體異常或先天性代謝異常, 應視病情輕重及預後, 及早終止妊娠或給予宮內治療。 孕5個月以上稱低敏 期。 此時胎兒各臟器已經基本發育完全, 對藥物的敏感性較低, 用藥後不易出現明顯畸形, 但可出現程度不一的發育異常或局限性損害, 如鏈黴素、卡那黴素、奎 寧、奎尼丁可引起耳聾。

准媽媽“硬挺”殃及胎兒

通常孕期用藥最多的是抗生素和解熱鎮痛藥。 有受孕可能的婦女用藥時, 需注意月經是否過期, 並盡可能在醫師的指導下用藥。 孕婦就診時, 應主動告訴醫生自己末次月經時間, 或已懷孕和妊娠時間, 而且作為准媽媽, 更應該對下列藥物有一定的瞭解。

Advertisiment

懷孕3個月內禁用藥:抗組胺藥、抗凝血藥、抗癲癇藥、抗癌藥、磺胺類藥等。 如氨甲喋呤、氮芥、敏克靜、苯妥英鈉等。

整個妊娠期禁用藥:抗感染藥如鏈黴素、四環素、氯黴素;影響內分泌的藥物如丙酸睾丸素、己烯雌酚、他巴唑以及腎上腺皮質激素類藥物等。

妊娠後期至接近分娩時的禁用藥物:麥角新堿類藥、峻瀉藥、奎寧、奎尼丁、巴比妥類藥、利血平、阿司匹林、嗎啡及其他鎮靜催眠藥等。

孕期禁用的中藥:螈青、天雄、烏頭、附子、野葛、水銀、巴豆、芫花、大戟、地膽、紅砒、白砒、水蛭、虻蟲、蜈蚣、雄黃、雌黃、牽牛子、幹漆、麝香等。

但是, 對於孕期用藥也不要走極端。 近年來, 社會上不乏這樣的報導:孕婦有病卻不敢用藥, 或醫生開了處方還將信將疑,

Advertisiment
不去取藥, 自己“硬挺”, 以致貽誤病情, 殃及胎兒。

孕期用藥誤區包括:

一、孕期患各種疾病需用藥物治療時不肯用藥, 以致病情加重。

二、孕期患疾病需用藥物治療, 藥物選擇不合理。 我們認為孕期用藥既要謹慎, 但也不要有了疾病忌諱用藥。 有些疾病如不及時治療, 疾病本身也會對胚 胎造成不良影響, 甚至危及孕婦生命。 例如, 妊娠期高血壓綜合征可導致胎兒早產、宮內死亡、新生兒窒息並可危及孕婦生命;糖尿病母親妊娠後, 如不積極控制血 糖, 胎兒可能出現循環系統的發育缺陷、先天性心臟病等;妊娠合併念珠菌性陰☆禁☆道炎者可導致早產、胎膜早破、絨毛膜炎及新生兒真菌感染等。

准媽媽用藥牢記三原則

Advertisiment

一、妊娠的最初3個月是胎兒的各器官分化、發育、形成階段, 3個月以後, 除生☆禁☆殖☆禁☆器和中樞神經系統進一步發育外, 胎兒的多數器官均已形成。 因此, 在妊娠前3個月盡可能避免用藥。

二、當需要用藥時, 孕婦應請教醫生, 不要自行服藥。 在孕期禁止服用目前已明確的有可能致畸的藥物。 在有多種藥物可供選擇的情況下, 應儘量選取在 臨床上使用時間較長的、相對安全的、對胎兒毒副作用小的藥物, 儘量避免大劑量、長時間或多種藥物一起使用。 病癒或基本痊癒後要及時停藥。

三、患有慢性病需要長期服藥的孕婦, 妊娠後應根據病情適當減少藥物用量, 或選用對胎兒影響較小的藥物。

相關用戶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