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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教師,專業能力最重要

在孩子的心目中, 幼稚園老師往往是“無所不能”的“魔法師”, 她們能猜中自己想說的話, 知道自己做過的事, 因此對老師產生了一種敬畏之情。 老師們也常常喜歡利用這種敬畏心, 去維持幼兒成長中所需要的秩序, 支援甚至鼓勵家長利用教師的權威, 解決孩子成長過程中產生的問題, 讓他們按照成人的預期那樣長大。

雖然這種解決辦法可能會有明顯的成效, 但是無異於飲鴆止渴, 因為教師忽略了孩子的“問題行為”產生的背景和原因, 省略了教育的過程, 剝奪了幼兒寶寶在成長過程中獲得有益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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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以成人的好惡作為標準, 以簡單對錯判斷孩子的行為, 不是好的辦法。

在幼兒發展的過程中, 成人們要有“牽著蝸牛去散步”的心態, 但是文中的老師和家長一起走了一條不該走的捷徑, 家園合力不但沒有成為幼兒發展的推動器, 反而讓望遠鏡桎梏了孩子的自然成長。

因此, 作為幼兒教師, 我們有必要重新審視自己的專業所在:幼兒教師在入職前往往要經歷3~5年的學習, 所有專業知識的學習和訓練能提供給入職教師有關教育幼兒的方法與資料, 以促進其對入職後可能遇到的問題作出理性判斷。 教師的教育不僅限於幼稚園中, 教師對兒童在家中的活動及家庭教育觀念越瞭解, 她們才越能夠設計出建立在幼兒知識經驗、興趣愛好和能力水準基礎上的有意義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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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創造出更多的機會與家長們分享孩子們的發展狀況;才能鼓勵家長選擇對孩子們有意義、符合他們喜好的內容或方法, 説明家長成為更好的觀察者, 支持及鼓勵他們從觀察、分析幼兒行為入手, 改進自己的育兒行為, 增進家長的自信心。

可喜的是, 案例中的老師對於自己的行為已經產生了質疑, 希望通過我們共同的努力, 真正實現文中指出的那樣:幼稚園教師和家長, 需要瞭解3~6歲幼兒學習和發展的基本規律和特點, 建立對幼兒發展的合理期望, 實施科學的保育和教育, 讓幼兒度過快樂而有意義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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