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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需要時刻保護和指導

從保護到傷害的距離

孩子需要保護和指導, 這是真的, 但是如果他們無時不刻和處處事事都在保護與指導之下, 是不大可能學會自製和自我指導的。 ――林葛籣

保護與傷害之間, 往往只有非常細微的界限。

由家長提供的保護, 可以讓孩子健康成長, 免受外來不必要的侵襲, 是孩子成長所必須的環境, 然而, 如果保護沒能夠根據孩子的身心發展的變化及時做出伸縮調整, 如果保護本身已經對孩子有益的個性造成了限制, 那麼就勢必會對孩子的成長造成傷害。

具體來說, 過度保護的不良影響集中於以下三大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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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過度保護會削弱孩子的責任感。

在我們的身邊, 有許多孩子在最初接受過度保護時會感到反感, 然而, 當孩子習慣了這種保護之後, 就會感覺到事事由父母包辦是件自然而然的事情。

於是, 當家長一時無法面面俱到的時候, 孩子就會覺得家長未能盡到責任, 就這樣, 我們的孩子在家長的過度保護之中, 逐漸養成了喜歡依賴的性格, 喪失了未來作為人的責任感。

其二:過度保護會影響孩子獨立人格的發展。

當我們的孩子失去了責任感, 處處、事事、時時依賴於別人的時候, 最終的結果就是喪失掉全部的獨立性。

我們不妨想像一下, 如果我們的孩子不能獨立地承擔責任, 不能依靠自己的思考來做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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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實現自己的意願時, 也就無從談到獨立性, 更談不到獨立人格的發展。

其三:影響孩子創新能力的發展。

在我們家長羽翼的庇護下, 孩子們從小失去了獨立行事的機會與權利。 而創新與應變的能力, 恰恰來自于大量的實踐。

在成功的企業家中, 有極大一部分從小便失去了家庭的庇護, 許多事情都必須自己親力親為, 於是, 生活賦予了他們無可逃避行事機會, 於是, 他們的實踐能力就此得到了鍛煉, 而在這種激烈的競爭中, 其創新能力與競爭能力的發展也相應地得到了提高。

相比之下, 當我們的孩子失去了做事的機會時, 也就無從談到創新能力的培養, 甚至於連原有的能力也會逐漸萎縮、退化。

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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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旨在于保護孩子的家長, 在無形之中卻變成了傷害孩子的最主要因素, 從保護到傷害, 其字面上的意義相差巨大, 而落實到實際的家庭環境中, 其中的細微差別就只能由孩子來親身度量。

當家長因為陷入了過度投入的境地而備感心力交瘁的時候, 我們的孩子卻因為陷入了過度保護的桎梏而極度痛苦。 於是, 家庭教育在這裡就得到了一個全新的命題:家長的保護與孩子的自由發展, 必須要有一個完美的對接點, 這個對接點, 就在於對如何處理心靈溝通這個關鍵性命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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