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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第一反抗期你知道嗎?

過了周歲, 很多父母隱隱感覺到:孩子不太好帶了。

的確, 隨著孩子運動能力的提高, 活動範圍的擴大, 他的好奇心和新需要越發強烈, 依個人偏愛而喜惡的事情也日益增多。 隨之而來的就是抗拒行為的逐漸凸現。 其實, 這是每一個孩子在心理發展歷程中的必經之旅。

孩子出生十三、四個月後, 身心發展的速度一路飆升。 當孩子具備獨立自如的行走能力後, 就會厭倦繈褓中的享受, 而憧憬著獨闖天下。 當他能夠理解和運用人稱代詞“我”的那一刻, 就會告別“順從”, 起草著自己的“獨立宣言”。 這一階段, 他一反常態執拗、任性、甚至強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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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的成長詞典中, “不”成為運用頻率最高的單字。 這個時期我們通常稱之為“第一反抗期”。

矛盾衝突源自何處

在這個時期, 孩子們想瞭解和想嘗試的事非常多。 他們願意更多的掙脫大人的看管, 獨立去“探索”環境中每一個“小兒不宜”的角落。

“什麼都動”是很多看護人對這個階段孩子行為特點所下的結論。 接近1歲半的孩子越來越熱衷於“掃蕩”和“清野”, 他要檢驗從成人的活動中所“看”到的經驗, 他要模仿、再現父母身心投入的“遊戲”:拿起小錘敲打易碎的玻璃茶几, 把雞蛋磕破在地上用手塗抹, 踮起腳尖搬倒書桌上爸爸常用的墨水瓶……由於經驗、閱歷的局限, 常以“成事不足敗事有餘”而告終。

“越不讓動越要動” 是很多父母總結出的孩子和家長“分庭抗禮”的基本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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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以把一卷衛生紙拽至窮盡, 滿臉洋溢著興奮;他會打開低矮的櫃門, 為能倒空所有的物品而沾沾自喜;他有辦法爬到矮傢俱上, 翻出父母特意束之高閣的寶貝歡呼雀躍;他能跨越人障, 直面挑戰電源、煤氣灶、飲水機而義無反顧……

此外, 這個時期的孩子能不斷向看護人提出強硬的挑戰。 在與父母的抗衡中, 他積累著“攻守”經驗, 瞭解到父母的處世原則:媽媽要把孩子放在地上讓他自己走, 孩子常會把雙腿盤起腳不沾地, 像條毛蟲吊在空中, 當爸爸媽媽不肯再抱的時候, 他會蹲在地上, 因“腿腿疼”而寸步難移, 假如父母真不讓步並且身先士卒走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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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寶寶經過“痛苦的抉擇”也能後來居上……在與成人的對恃裡, 孩子體驗到自身的堅持和退讓, 能對他人產生不同的影響和結果。 勝利使他獲得成就, 同時也留下深刻的經驗記憶;失敗使他失望, 但同樣會鼓動他重組經驗再次突圍。 所以我們說孩子“第一反抗期”的這種“反常”變化, 並不是無緣無故的“邏輯混亂”和“行為失控”, 而是他長大了, 大到想向我們證明:他有自己的主張, 他能做很多的事情, 他必須實現更多的需要。 他不斷的通過形形色色的“反抗”告訴我們:他要做一個獨立的人, 就像爸爸媽媽那樣, 要對別人提出要求, 要讓別人受到自己的影響和牽制。

用孩子眼光來看待

作為父母搞不懂:為什麼當寶寶要長大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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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的和諧、寧靜會常被衝突、惡戰攪得一塌糊塗?

用孩子的眼光看事物, 就能理解一個傾心追求獨立的孩子, 在成長中時時處處所遭遇的沮喪與煩躁:當他打開一個裝滿各色衣物的矮櫃, 想把裡面的東西拿出來, 大人把櫃子鎖了起來;他漫步到廚房, 撫弄著爐灶上的旋鈕, 想看看是否也會使它亮起火光, 被警覺的媽媽抱開;他拽著臺布想爬到桌子上看看上面有些什麼, 大人會板起面孔生硬的批評“不乖!”……他會走、會爬、會登高, 可英雄無用武之地!周圍有那麼多令人興奮激動的機會, 卻每每都被扼殺在動手之前!為這些孩子就有100%大發雷霆的理由。 假如我們被還原成80或90cm高的幼兒, 相信也會成為他的同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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