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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用藥小常識

小編絮語:在懷孕期間, 如果用藥不當就會給寶寶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那麼准媽媽在用藥選擇方面應該怎麼做呢?? 相關文章:妊娠晚期的營養需要 孕期體重增加上限:16公斤 漂亮媽媽的30種美麗規則

1、孕期用藥原則

妊娠婦女常因一些異常情況或疾病需要用藥物治療。 據統計平均每個妊娠婦女在妊娠期間服用過3-4種藥物。 孕婦用藥對胎兒的影響隨藥物種類的不同而有差別。 因許多藥物可以自由地通過胎盤, 有些藥物可能會引起胎兒的發育異常, 甚至造成胎兒畸形。 那麼, 孕期用藥需要遵循這些原則:①藥物的致畸作用主要與藥物的性質、用藥時胚胎發育的階段、胎兒對藥物的敏感性、藥物劑量的大小以及用藥時間長短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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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的最初3個月是胎兒的各器官分化、發育、形成階段, 3個月以後, 除生☆禁☆殖☆禁☆器和中樞神經系統進一步發育外, 胎兒的多數器官均已形成。 因此, 在妊娠的前3個月盡可能地避免用藥。 但不包括必須的治療藥物;②孕婦在有疾病需要用藥時, 應請教醫生, 不要自行服藥。 在孕期禁止服用目前已明確的對胎兒有可能致畸的藥物, 在有多種藥物可供選擇的情況下, 應儘量選取在臨床上使用時間較長的、相對安全的、對胎兒毒副作用小的藥物, 儘量避免大劑量、長時間或多種藥物一起使用。 病癒或基本痊癒後要及時停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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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達到既去除母體疾病, 又無損胎兒的目的;③患有慢性病需要長期服藥的孕婦, 妊娠後應根據病情適當減少藥物用量, 或選用對胎兒影響較小的藥物;④注意胎齡和用藥之間的關係, 藥物對胎兒的影響, 除了取決於藥物的性質之外, 用藥時的胎齡也很重要。 一般說妊娠3個月以內是致畸敏感期, 尤其3-6周影響最大, 如果發生畸形也最嚴重, 因此在妊娠頭3個月用藥特別慎重。 妊娠4個月以後, 致畸機會減少, 但可能造成功能異常。 還有用藥的劑量、持續時間或反復使用於孕期不宜採用的藥物, 都會加重對胎兒的影響。

2、藥物的致畸作用與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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