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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早期B超檢查注意事項

孕早期B超檢查的目的是, 確定是否妊娠以及與停經時間是否符合, 為預產期的估計提供可靠的依據, 並及時發現胚胎的發育異常。

早期妊娠是指孕齡滿Il周的妊娠, 即按經齡推算, 從末次月經第1~83天(11+6周)以內的妊娠。 此期包括受精著床、胚胎發育、初具人形及完成臟器發生基礎的生理過程。 超聲檢查是目前臨床診斷早孕較準確、安全的首選方法。

臨床要求超聲檢查給予明確提示:是否懷孕、是宮內還是宮外以及有無流產和合併症等。 結合臨床資料, 發現典型妊娠囊只能提示早孕的可能性, 發現卵黃囊和原始心搏可確診早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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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注意的是:

(1) 陰☆禁☆道超聲能較腹部超聲提早1周做明確診斷。

(2) 診斷性超聲對人體雖無明顯不良反應, 但在早孕期掃查時對聲波強度和掃查時間應控制, 宜採用最小的輻射強度和最短的輻射時間。

(3) 早孕期間超聲檢查是產前診斷重要的手段和非常時機, 一些明顯結構畸形如無腦兒可在妊娠10周作出診斷。 超聲檢查無明顯畸形, 並不能排除胎兒畸形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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