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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媽媽要時刻不忘謹慎用藥

孕婦有病固然應當用藥治療, 但又要注意適可而止。 《素問·六元正紀大論》說:“黃帝問日:婦人重身, 毒之何如?歧伯日:有故無殞, 亦無殞也。 帝日:願聞其故何謂也?歧伯日:大積大聚, 其可犯也, 衰其大半而止, 過者死。 ”這裡記載的是黃帝和歧伯對話, 黃帝問:“婦女懷孕了, 用毒藥治病有何影響?”歧伯回答說:“有故無殞, 亦無殞也”。 殞是損傷的意思。 就是說妊娠時如確有病邪存在, 雖使用峻烈藥物, 也不會傷害母體, 亦不會損傷胎兒。 接著歧伯更進一步地指出:孕婦患有大積大聚之病, 就可以逾越遠寒遠熱的常規, 但治療時使病邪減去其大半就要停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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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過用了, 就能使人受傷而死亡。 也就是主張對孕婦用藥應當十分審慎, 無病不可妄投藥物, 有病也要謹慎用藥, 中病即止。

中醫認為, 懷孕期間, 凡峻下、滑利、祛瘀、破血、耗氣、散氣以及一切有毒中藥, 都應禁用或慎用。 禁用藥大都是毒性強峻和藥性猛烈的藥物, 也有的有致畸、致流產、死胎的作用, 例如麝香、斑蟊、水蛭、虻蟲、商陸、巴豆、牽牛、大戟、三棱、莪術等。 慎用藥包括通經祛瘀、破氣破血及辛熱滑利的藥物, 如桃仁、紅花、大黃、枳實、乾薑、肉桂、半夏等。 慎用的藥在病情需要的特殊情況下, 亦可適當選用, 惟須嚴格注意掌握劑量, 適可而止, 以免傷胎。

古代醫家將孕婦禁用和慎用的中草藥, 編成了一首歌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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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妊娠用藥禁忌歌》。

中醫認為, 孕後陰血下聚以養胎, 使孕婦機體處於一種陰血偏虛, 陽氣偏亢”的生理狀態, “陽常有余、陰常不足”, “氣常有余, 血常不足”。 所以, 民間有“產前宜涼”的說法。 各種滋補性藥品都要經過人體內分解、代謝, 都會有一定的副作用, 包括毒性作用和過敏反應。 如果用之不當, 會對孕婦、胎兒造成不良影響。 母體攝人的藥物, 都可通過胎盤進入胎兒血液迴圈, 直接影響胎兒的生長發育。 胎兒的肝臟發育不全, 幾乎沒有什麼解毒的功能, 往往造成嚴重後果。 名貴補品不一定適合所有的人群。 中醫認為, 人參、桂圓、蜂王漿、蜂乳等都屬於甘溫補品, 極易助火。 孕婦大多陰虛內熱, 盲目進補無異於火上加油。 火盛則灼傷陰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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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胎動血, 易出現先兆流產或是早產。 人參是大補元氣之品, 孕後久服或用量過大, 則使“陽氣愈盛, 陰血愈虛”, 加重妊娠嘔吐、血壓增高等現象, 還可導致陰☆禁☆道出血或流產、胎兒窘迫等。 據對17名先兆流產者的調查, 其中7人吃過桂圓, 4人吃過人參, 1人這兩種都吃過。

此外, 像鹿茸、鹿胎膏、鹿角膠等溫熱大補之品, 懷孕後更不宜服用。 如果陰虛內熱的症狀較重, 可以在醫生指導下服用一些滋養陰血的補品, 如銀耳湯等。 至於其他補品, 本著“產前宜涼”的原則, 可酌情選用清補、平補之品, 如太子參、北沙參、石斛、百合、懷山藥、生白術、白芍、藕粉和蓮子等。 若脾胃機能良好, 食欲正常, 無噁心、嘔吐和腹瀉, 也可適量服用阿膠, 以養血安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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