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檢查 目的是通過婚前檢查, 發現不宜結婚或需要推遲結婚的疾病, 給出治療意見;發現不宜生育或需要推遲生育的疾病, 指導如何避孕, 預測可以生育的時間。
2.孕前檢查 通過孕前檢查, 發現將會影響孕婦身體健康和胎兒健康的疾病, 發現不宜使妻子受孕的男性疾病。 孕前檢查可以到綜合醫院、婦幼保健醫院、婦產醫院等進行。
3.產前檢查 對孕婦進行的定期檢查, 監護母嬰狀況, 及時發現妊娠合併症和併發症, 及時發現胎兒異常, 是妊娠期間對孕婦及胎兒的保健措施。
4.產前診斷 通過對胎兒進行的特異性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