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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樣孕婦需提前入院待產?

我是一名36歲的孕婦, 所以很擔心自己在分娩過程中會出現什麼意外, 現在已經到了預產期, 卻沒有分娩的跡象, 所以很希望能夠提前入院待產, 不知道醫生會不會同意?請問專家, 什麼樣的情況下, 需要孕婦提前入院待產呢?

專家解答:

一般而言, 凡屬於高危妊娠者, 均應提前入院待產。

具體的情況常見如下:胎位不正, 如臀位、橫位等;

骨盆過小或畸形, 或估計胎兒過大, 預計經陰dao分娩有困難;

孕婦合併有內科疾病;

有異常妊娠、分娩史, 如早產、死胎、難產等;

有過腹部手術特別是子宮手術史, 如剖宮產、子宮肌瘤剜除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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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產前有過較多陰dao流血, 或有過頭痛、胸悶、暈厥等;

多胎妊娠;

年齡小於20歲, 或大於35歲的初產婦;

妊娠高血壓綜合征, 羊水過多或過少;

胎動異常, 或胎兒電子監護有異常反應。

正常妊娠者, 當孕婦出現有規律的子宮收縮, 子宮收縮持續時間達30秒以上, 間歇10分鐘左右, 並逐漸增強, 即臨產後入院待產較為適宜。 經產婦可適當提早。

專家提醒:離醫院較遠地區的孕婦亦應提前入院, 無妊娠併發症的孕婦不需提前入院, 以免待產時間太長, 受其它產婦的影響, 思想顧慮重重, 吃不好, 睡不好, 造成身心疲憊, 影響產程。 另外, 也額外地增加了經濟負擔和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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