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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屬於高危妊娠

顧名思義, 凡是對母親或胎兒有較高危險性的妊娠, 稱為高危妊娠, 它立接危害著母親及胎兒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高危妊娠的情況很多, 主要有以下幾種:孕婦年齡小於18歲或大於35歲;過去有習慣性流產、早產、死胎、死產與畸形等異常生育史;孕期有前置胎盤、胎盤早剝、羊水過多或過少、胎位不正、過期妊娠、胎兒發育異常、妊娠高血壓綜合征、骨盆狹小或畸形等異常情況;孕婦合併心臟病、慢性腎炎、糖尿病、急性傳染性肝炎、肺結核、重度貧血等妊娠合併症;孕期曾服用對胎兒有影響的藥物, 接觸過有害物質或放射線及病毒感染等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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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妊娠的孕婦和新生兒的發病率及死亡率均明顯高於正常妊娠。 所以每位懷孕的母親均應定期到醫院檢查, 配合高危妊娠的篩選, 進行系統孕期管理, 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治療, 及時有效地控制高危因素的發展, 防止可能導致胎兒及孕婦死亡的各種危險情況出現。 以保證母親及胎兒順利地渡過妊娠期與分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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