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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宮產的醫學指征(胎兒/孕婦)

要知道, 十月懷胎當進入孕晚期時, 孕媽媽不僅要提前準備好待產包, 更要根據產前檢查情況以及自身條件, 來選擇最適合自己的分娩方式。

如今分娩大致分為兩種, 一種是順產(也叫自然分娩), 另一種是剖腹產(也叫剖宮產)。 雖說有很多的孕媽媽對於分娩方式早有準備, 但是凡事都有個意外, 都有特殊情況。

有些准媽媽已決定剖宮產, 但還未來得及完成準備工作, 已臨產順利分娩。 也有些准媽媽決定自然分娩, 進入產程後如出現胎兒窘迫、准媽媽無法承受產程等情況時, 准媽媽還須接受剖宮產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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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如此, 經過幾個小時的宮縮, 寶寶經受了鍛煉, 對寶寶來說也是有利而無害的。

剖宮產作為處理難產的主要醫學手段, 實施剖宮產手術必須具備一定的醫學指征。

剖宮產指征——胎兒的指征

1.胎兒過大, 准媽媽骨盆無法容納胎頭。

2.胎兒出現宮內缺氧, 或分娩過程中缺氧, 短時間不能順利分娩。

3.胎位異常, 如橫位、臀位, 尤其是胎足先入盆, 持續性枕後位等。

4.產程停滯, 胎兒從陰☆禁☆道娩出困難。

剖宮產指征——准媽媽的指征

1.骨盆狹窄或畸形。

2.有軟產道的異常, 如梗阻、瘢痕、子宮體部修補縫合及矯形等。

3.患嚴重的妊娠高血壓疾病, 無法承受自然分娩。

4.高齡初產, 胎兒特別珍貴。

5.前置胎盤或胎盤早剝等。

6.嚴重的妊娠合併症, 如合併心臟病、糖尿病、慢性腎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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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有多次流產史或不良產史的准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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