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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放開二胎還要准生證嗎

全面放開二胎還要准生證嗎?想必很多人都有這個疑問, 那麼就跟小編一起去瞭解一下唄。

根據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從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兩孩政策, 此後出生的二孩都合法, 居民生育一孩、二孩都不需要再進行審批, 改為登記制(屬於再生育等情況的仍需要審批), 也就是說, 夫婦生育第二個孩子不用再辦“准生證”。 2016年1月1日起, 對生育第一或第二個孩子的夫妻, 孕後可持身份證、結婚證、戶口名簿到一方戶籍地或現居住地村(居)或鄉(鎮、街道)進行登記, 自主安排生育。 對登記對象個別證件不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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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實行承諾制。 要全面實施避孕節育措施知情選擇。 對已生育的育齡夫妻, 可在瞭解各種避孕節育知識的前提下, 自主選擇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節育措施, 預防和減少非意願妊娠。 對符合政策擬生育的已落實節育措施的已婚育齡婦女, 可持身份證、結婚證到戶籍地或現居住地的鄉(鎮、街道)計生辦出具證明, 並由鄉(鎮、街道)以上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為其提供免費取出宮內節育器等相關技術服務。 調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 1日起, 暫停辦理放棄再生育獎勵, 對新增自願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停止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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