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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託太早,淡了親情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 小班孩子的入園年齡應滿3周歲, 還有些幼稚園設置了小小班, 入園年齡提前到2歲至2歲半。 可是, 許多父母仍然“嫌”晚。

父母提早送孩子入園的想法不外乎兩個方面:一是工作繁忙;二是認為自己不會帶, 以為早入託就能使孩子獲得更好的早教。

兒童教育心理學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梅仲孫認為:幼兒在2歲之前仍處在戀母情結階段, 最好以家庭撫養為主, 離開父母、家庭的時間不宜太長。 6個月-2歲是孩子與父母的特殊情感連接階段, 直到2歲以後才調整為“夥伴關係”, 適宜進入幼稚園學習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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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嬰幼兒階段是早期依戀感發展的最佳時期, 過早入園反而會使孩子產生心理負擔。 此外, 由於孩子尚未與父母建立溫馨的親子關係, 這對其今後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進入高層次情感發展都會產生影響。

因此, 送孩子早入託切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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