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缺乏撫愛:由於離婚和其他原因,
孩子只與母親或父親生活,
缺乏父愛或母愛,
或在幼托中得不到關心與照顧。
2.態度不一:父母雙方對待兒童的態度不一致,
如父嚴母寬,
或前後態度不一致,
忽而親熱萬分,
忽而冷淡不理。
3.兒權社會:視獨生子女為心肝寶貝,
太上皇,
隨心所欲,
搞絕對自我中心。
4.經常懲罰:為一點小事就經常懲罰或虐待孩子,
使孩子的身心受到損傷。
5.過分苛求:從大小便習慣訓練到學習閱讀等,
對兒童提出不現實的過高要求。
如要求背誦十首、百首唐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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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良誘惑:有意無意地用不良行為或感情誘惑兒童, 造成不良習慣行為或心理。
7.欲求挫折:對兒童的生理欲求如飲食、身體接觸(皮膚撫愛)作出冷淡的或抑制性的反應,
以及兒童不願進食時強迫進食。
8.角色混亂:要求兒童扮演或擔負與其年齡、性別和能力不相稱的角色,
如男扮女裝。
9.父母操縱:強迫兒童站在父親或母親一邊,
或企圖控制兒童的情感和喜好。
10.弄虛作假:經常對兒童說假話,
不守諾言,
對孩子問的問題或回避或說假話。
年輕的父母們,
為了您的孩子茁壯成長,
請注意孩子的心理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