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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孩子的“破壞行為”


從心理學的角度來分析:孩子的“破壞行為”可分為“無意破壞”和“有意破壞”兩種, 1~2歲孩子的過失主要是“無意破壞”, 這是因為孩子的腦、眼、手、足之間的協調不能一致大腦分析事物的判斷能力不夠, 以致判斷時間和空間的距離, 物體重量和體積的程度等方面不準確, 這些“無意破壞”的行為是由於生理發展原因造成的, 應該正確理解他們, 不應責怪, 更不應懲罰他們。


這時期的孩子也常常會發生一些“有意破壞”的行為, 如孩子能疊起1~4塊積木, 搭好後, 父母看了稱讚他, 而他也自鳴得得意地拍手叫好, 但突然之間他把疊高的積木推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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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高興起來大笑。 有時成人為他折了一個紙鳥, 他拿著玩弄得很起勁, 轉達眼間他將紙鳥揉成紙團, 扔來扔去地玩, 這時成人生氣, 而他卻玩得很開心。 孩子為什麼會“有意破壞”呢?這是因為孩子的心理特點是好動、好奇、喜歡探索。 他的興趣是在於遊戲本身, 對積木搭成怎樣, 紙鳥折了怎麼去玩都不關心, 而他感興趣的是聽到搭高的積木推一下會發出巨響聲而倒下, 紙鳥通過他的小手變成紙團能拋上天, 又落下地, 感到新奇有趣。 孩子常常以這種“有意破壞”來進行探索, 並顯示自己的力量, 這是1~3歲孩子心理發展過程中很自然的現象。 父母應該一方面理解孩子的探索願望, 滿足他的心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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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諒他“有意破壞”的行為, 另一方面應該教育孩子正確對待, 並教給孩子正確的玩法, 如積木不僅可以向上疊成高樓給紙鳥在上面住, 還可以橫著將積木一塊塊連成長形火車給玩具娃娃坐。 教給孩子各種玩法, 提高孩子的興趣。 到了3歲左右“有意破壞”的行為會逐漸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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